- 发布日期:2024-11-19 07:53 点击次数:152
截至2024年11月13日收盘,美盈森(002303)报收于3.49元,下跌1.97%,换手率2.98%,成交量23.64万手,成交额8220.21万元。
当日关注点交易:美盈森主力资金净流出846.86万元,占总成交额10.3%。公告: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》。交易信息汇总美盈森2024-11-13资金流向显示,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46.86万元,占总成交额10.3%;游资资金净流入384.35万元,占总成交额4.68%;散户资金净流入462.51万元,占总成交额5.63%。
公司公告汇总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:- 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,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14:50在深圳市光明区美盈森大厦B座18楼会议室召开。-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:15—9:25,9:30—11:30和13:00—15:00;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:15至15:00的任意时间。- 本次会议由第六届董事会召集,董事长王治军先生主持,公司部分董事、监事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,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、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。-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44人,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95,982,179股,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.9800%。- 表决结果:《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》获得通过,同意794,567,609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.8223%;反对1,282,070股,占0.1611%;弃权132,500股,占0.0166%。- 其中,中小股东表决情况:同意22,821,702股,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.1634%;反对1,282,070股,占5.2899%;弃权132,500股,占0.5467%。- 北京国枫(深圳)律师事务所黄心怡律师、陈宇琪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,进行了现场见证,并出具了《法律意见书》,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、召开程序、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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